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前期服务机构供应商公开征集公告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前期服务机构供应商
公开征集公告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单位实施项目高质量发展,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坚持资金使用民主决策制度,加快项目落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库操作及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对服务费预算额未达到法定招标限额和法定采购限额的各项服务,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拟建立本单位的前期服务机构候选企业库。
1.征集条件
1.1拟对符合本次征集服务机构类别的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征集人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已具备征集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2征集组织形式为公开征集。
2.征集范围
2.1征集内容: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前期服务机构供应商公开征集
2.2征集须知:为满足征集人项目需要,拟建立本单位的前期服务机构候选企业库,现需一批服务能力强、诚实守信的供应单位形成合作关系,建立分类别的前期服务机构供应商名录。本次面向全社会对前期服务机构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
征集人对进入前期服务机构供应商名录的合格供应商按《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库操作及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征集人不保证进入前期服务机构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最终成为项目服务单位。
2.3本次公开征集的前期服务机构供应商类别如下:
序号 | 服务类别 | 专业 | 拟选家数 |
1 | 工程咨询单位 |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 5家 |
2 |
工程设计单位
|
房屋建筑设计 | 5家 |
市政工程设计 | 5家 | ||
3 | 工程勘察单位 | / | 3家 |
4 | 测绘单位 | 工程测量、界限与不动产测绘 | 3家 |
5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 | 3家 |
6 | 防洪评价编制单位 | / | 3家 |
7 | 白蚁防治单位 | / | 3家 |
8 | 施工图审查单位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5家 |
9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 | / | 3家 |
10 | 造价咨询单位 | / | 5家 |
11 | 检验检测单位 | 防雷检测单位 | 3家 |
绿建检测服务 | 3家 | ||
消防设施检测单位 | 3家 | ||
道路检测、地基基础等 | 3家 | ||
12 | 咨询服务单位 | 绿建咨询服务 | 3家 |
13 | 监督服务单位 | 审计监督服务 | 3家 |
14 | 编制服务单位 | 规划设计 | 3家 |
15 | 监理单位 |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 5家 |
16 |
招标/采购代理单位
|
/ | 3家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征集申请人符合以下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成立时间在3年或以上,且正常营业的独立法人。
(2)具有有效的资质或资格证书或备案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具体详见附件)
(3)无不良信息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信息,以及业务承接资格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限制。
(4)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符合资格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报名的申请人在2024年2月22日17时30分,提供以下资料,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XXX项目应征资格证明文件+申请服务类别(如:工程咨询单位)”以及申请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格式见本项目征集文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需)、资格证书(如需)、其他证明材料(如需)、征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近两年主要业务合同扫描件(不少于两个,只需扫描合同首页(甲、乙方页)、项目概要页、尾页(甲乙双方签署页)等关键页即可)。
⑤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截图(加盖公章,若提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则视为无失信行为)。
3.2本次征集须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
备注:各类别企业入库条件具体详见附件,同一家公司原则上只能报三个服务类型的项目,同一家公司报多项服务类型时,应按各自服务类型项装订成册,否则不接受报名。
4.资格报名和申请文件的递交
4.1申请人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17时30分。
4.2报名成功的申请人,2024年2月27日 17时30分前提交应征文件。
4.3 开启应征文件时间:2024年2月28日 08时30分至09时30分。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4.5 送达地点为:惠东县白花镇新平大道3689号惠州新材料产业规划建设指挥部2-302。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官网(http://www.hznmip.com/)发布。
6.联系方式
征集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惠东县白花镇新平大道3689号惠州新材料产业规划建设指挥部2-302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2-8288910
附件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前期服务机构
候选单位入库基本条件
一、工程咨询单位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成立时间在3年或以上,且正常营业的独立法人;
(2)须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通过信息备案,备案专业包含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3)无不良信息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信息,以及业务承接资格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限制。
(4)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程设计单位
(一)房屋建筑设计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成立时间在3年或以上,且正常营业的独立法人;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无不良信息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信息,以及业务承接资格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限制。
(4)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市政工程设计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成立时间在3年或以上,且正常营业的独立法人;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无不良信息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信息,以及业务承接资格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限制;
(4)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程勘察单位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成立时间在3年或以上,且正常营业的独立法人;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3)无不良信息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信息,以及业务承接资格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限制。
(4)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测绘单位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成立时间在3年或以上,且正常营业的独立法人;
(2)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需包含工程测量、界限与不动产测绘专业;
(3)无不良信息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信息,以及业务承接资格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限制。
(4)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成立时间在3年或以上,且正常营业的独立法人;
(2)提供能承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无不良信息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信息,以及业务承接资格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限制。
(4)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防洪评价编制单位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成立时间在3年或以上,且正常营业的独立法人;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
(3)无不良信息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信息,以及业务承接资格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限制。
(4)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白蚁防治单位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成立时间在3年或以上,且正常营业的独立法人;
(2)提供能承接【白蚁防治】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无不良信息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信息,以及业务承接资格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限制;
(4)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施工图审查单位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成立时间在3年或以上,且正常营业的独立法人;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一类资质】;
(3)无不良信息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信息,以及业务承接资格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限制。
(4)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成立时间在3年或以上,且正常营业的独立法人;
(2)提供能承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无不良信息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信息,以及业务承接资格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限制。
(4)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造价咨询单位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成立时间在3年或以上,且正常营业的独立法人;
(2)提供能承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无不良信息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信息,以及业务承接资格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限制。
(4)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检测服务单位
(一)防雷检测单位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成立时间在3年或以上,且正常营业的独立法人;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乙级以上资质】;
(3)无不良信息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信息,以及业务承接资格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限制。
(4)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绿建检测单位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成立时间在3年或以上,且正常营业的独立法人;
(2)提供能承接【绿建检测】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无不良信息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信息,以及业务承接资格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限制。
(4)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消防设施检测单位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成立时间在3年或以上,且正常营业的独立法人;
(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服务范围须包括消防设施检测;
(4)无不良信息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信息,以及业务承接资格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限制。
(5)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检验检测单位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成立时间在3年或以上,且正常营业的独立法人;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其检测项目/参数的内容必须包含: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道路现场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者与上述工作内容相对应的项目或参数内容(如投标人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5)无不良信息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信息,以及业务承接资格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限制。
(6)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绿建咨询单位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成立时间在3年或以上,且正常营业的独立法人;
(2)提供能承接【绿建咨询】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无不良信息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信息,以及业务承接资格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限制。
(4)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三、审计监督服务单位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成立时间在3年或以上,且正常营业的独立法人;
(2)提供能承接【审计监督服务】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无不良信息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信息,以及业务承接资格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限制。
(4)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四、规划编制服务单位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成立时间在3年或以上,且正常营业的独立法人;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无不良信息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信息,以及业务承接资格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限制。
(4)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五、监理单位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成立时间在3年或以上,且正常营业的独立法人;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无不良信息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信息,以及业务承接资格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限制。
(4)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六、招标/采购代理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成立时间在3年或以上,且正常营业的独立法人;
(2)须已在国家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无不良信息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信息,以及业务承接资格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限制。
(4)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入库征集文件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库管理办法